海安县审计局关于建立外聘中介机构备选库和专业人才专家库的公告
为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工作需要,我局拟组织符合条件的外聘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审计。为规范聘请外部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的行为,根据《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我局建立外聘中介机构备选库和专业人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备选库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1、在省内注册、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乙级)以上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有市政、土建专业人员各两名以上,安装专业人员一名以上,装饰、园林、水利等审计专业人员不限,参审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具有良好的建设项目审计业绩,诚实守信;
3、近三年无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二、进入人才专家库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必须具备造价师以上专业职称);
2、有三年以上工程项目审计经验的;
3、职业道德良好,近三年来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三、参与我局项目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派出人员和专业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1、依法审计,执行审计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参与审计拉业务或利用职权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
2、凡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聘请人员,应主动回避,否则审计结果不予确认;
3、接受审计组组长和主审的工作安排、督导及业务复核,在审计过程中做好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4、根据审计方案开展工作,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我局的工作要求实施审计,对其审计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原件和电子资料,并对电脑中的相关资料作删除处理。
四、关于申请进入备选库和专家库报送资料的要求
凡具备相应条件、愿意承担相关责任,申请进入备选库的外部机构,应将下列资料报送我局:
1、书面申请;
2、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成立日期、部门设置、人员构成、内部管理制度、资产状况等;
3、2008年至2010年所实施的主要审计项目清单;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执业人员执业证书复印件;
7、执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资质等;
8、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请相关机构和专业人员在2011年6月20日前将上述资料送我局办公室,由局分管领导、纪检组组织局办公室、业务职能科室及监察室对报名单位和个人资料进行审核,如经审核通过进入备选库和专家库的单位、个人,本局将书面通知。地址:海安县长江中路106号511室;邮编:226600;联系人:李进;联系电话:0513-81868310。
特此公告。
二Ο一一年六月三日 2011-6-3 1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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